中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2012-03-17 国家旅游局 标签:

       产业促进


第四篇 产业促进

三十年发展,我国旅游产品体系建设、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旅游标准化建设,以及以服务质量提升为目标的诚信体系建设都有长足的进步。我国旅游产业无论是在市场主体的数量,还是产业运行的质量都具备了旅游大国的产业基础。数量巨大的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交通以及相关企业共同构成了从区域到城市,再到乡村的旅游目的地体系以及相应的产品体系,形成了战略性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支撑平台。旅游领域提前兑现的“入世”承诺使我国旅游企业在国内竞争国际化的环境中尽快适应了国际旅游市场竞争,一批有实力的旅游企业率先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始探索在国际旅游市场上进行网络化布局和品牌化成长。
    “十二五”时期,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推动国有旅游企业加快重组与变革的步伐,并有更多的非国有市场主体的进入,从而为旅游企业的市场化提供了运作更加有利的外部条件和内部动力。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丰富多样的旅游产品体系建设提供了现实的可能。信息科技和人才队伍将使旅游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具有现实的可行性。宏观层面的政策统筹将使各旅游区域在环境保护的基础上,更加协调有序地发展。国家实力的增强和出境旅游的发展直接促进旅游企业的“走出去”战略和国际化发展。

第八章 培育市场主体,提升企业竞争力

一、发展思路
    旅游企业是旅游产业的微观基础,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是产业促进的第一着力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企业的总体规模保持了较快增长,形成了一批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以及复合型的旅游集团和行业品牌,但是相对于市场开发,旅游产业促进相对滞后,缺少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无论是商业模式还是生产要素,旅游企业都表现得比较传统,与国际知名旅游企业相比,与国民经济其它竞争性产业中的市场主体相比,旅游企业的市场活力和产业影响都明显不足。
    “十二五”期间,要更加重视旅游企业在产业促进和旅游强国战略中的主体地位和积极作用。加快旅游领域中国有资产改革重组力度,行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培育一批全国和区域性的大型旅游企业和服务品牌。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对旅游产业的介入,大力发展要素市场,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推动旅游传统业态的现代化改造和新型旅游业态的创新发展。推动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企业品牌建设,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持续提升企业竞争力。争取用五年的时间,初步形成一个“以大型集团为主导、中小企业活力充沛、新型业态持续涌现”的旅游产业发展良好局面。

二、工作重点
    1、培育大型旅游集团
    坚持以培育主业清晰、发展路径明确、竞争优势明显的大型旅游集团为基本方向,依托有竞争力的旅游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及上市等途径,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通过市场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
    2、支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
    积极支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发挥其在自主创业、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优势,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引导和支持中小旅游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自身市场开拓能力,实施中小旅游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加快推进中小旅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组织中小旅游企业争取国家的融资、财政、税收、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落实国家出台的“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的特殊货币政策、“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政策以及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等政策,建立中小旅游企业发展专项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各类基金。针对“农家乐”、民俗户等特殊经营主体,对工商、治安管理等政策进行适度调整,支持乡村旅游发展。
    3、鼓励非公经济主体发展
    鼓励和引导非公经济主体参与发展旅游业,逐步降低旅游企业,特别是饭店、旅行社等竞争性领域旅游企业的国有资产比重,积极培育产权多元化的旅游市场主体。对占有重要旅游资源的景区等旅游企业,应当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国有资本可保持相对控股地位。对旅游景区领域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引导、带动其他社会资本的投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在国有资产布局重点调整的领域中,应采取多种方式使国有资本较快退出。
    4、加快旅游企业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鼓励旅游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创建现代商业模式,创新管理理念、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加强和改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设立旅游企业创新基金,每年对在行业内具有重大创新、引领国内旅游企业改革创新潮流、对行业发展具有巨大推动作用的旅游企业进行奖励。旅游创新基金也可用于激励旅游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和鼓励旅游商品的工艺设计申请专利等。
    5、加大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对符合旅游市场准入条件和信贷原则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要加大多种形式的融资授信支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建立旅游发展专业基金公司,为旅游企业的资本运作提供直接有效的资金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对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以及运用新技术、新业态的中小旅游企业开展业务。
    6、鼓励旅游企业加强品牌建设
    引导旅游企业将发展自主品牌作为企业战略重点,支持旅游企业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国内外并购等多种方式发展自主品牌。引导旅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通过国际参展、宣传营销、质量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提高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组织旅游企业品牌质量的评定工作,对品牌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企业实施奖励。鼓励优势旅游企业借助于品牌和商誉优势,通过资本市场的有效运作,迅速实现资本扩张并改善资本结构。
 
第九章 满足消费需求,完善产品体系

一、发展思路

过去的五年是国民大众旅游市场主体地位逐步确立的五年,也是观光旅游产品大发展的五年。在观光旅游产品的基础上,度假休闲和多样化的专项旅游产品也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从依托传统的自然和人文资源的景区开发,到依托都市生活环境的休闲产品,再到依托海滨、湖泊、山地等良好生态环境开展的度假产品,我国旅游业的产品体系的丰度和深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十二五”时期,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大众旅游阶段特征将更加明显。与此相适应,观光产品仍然是整个旅游产品体系的基础。无论是在规模还是结构,无论是存量还是增量,我们都要下大力气抓好观光旅游产品的丰富完善工作,千方百计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观光旅游消费需求。在满足大众旅游者对观光产品需求的同时,还要关注不同市场层次的度假休闲需求,加快开发度假休闲旅游产品,深化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以及科学考察、修学旅行、会展奖励等专项旅游产品。在市场上培育并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和一批有广泛影响力的旅游产品品牌。

二、工作重点

1、丰富完善观光旅游产品
    依托我国丰富的旅游资源,通过挖掘文化内涵、营造旅游环境、细化景观设计、提升服务品质等策略,以国家级文化、自然遗产地以及A级景区为支撑,加强资源整合,在全国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观光旅游区、观光旅游带、观光旅游线路。加强社会性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打造一批新型旅游社区。进一步发挥观光在整个旅游产品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2、加快开发度假休闲旅游产品
    推动社会公共资源提供更多的旅游服务,积极引导城乡居民休闲度假,深化开发一批城市休闲旅游产品,推进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带建设;完善乡村度假休闲产品。针对不同市场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发户外运动、滑雪登山、森林康体、滨海度假、温泉养生、民俗体验等不同类型的休闲度假产品,支持开发个性化休闲旅游产品,规范发展高尔夫旅游和大型主题公园。以国家旅游度假区为抓手,引导一批山岳、湖泊、滨海、温泉等不同类型的休闲度假产品聚集区的开发和建设。大力发展邮轮母港、自驾车营地、房车宿营地、汽车旅馆、汽车租赁等与休闲旅游新需求相适应的设施和服务。
    3、积极发展商务会展奖励旅游
    重点开发商务、会议、大型节事活动等商务会展旅游产品以及奖励旅游产品,不断优化旅游产品结构。提升完善现有会展旅游配套硬件设施,引进和培养专业化的会展、商务旅游人才,鼓励发展以会展旅游、商务旅游为中心的专业化服务公司,提供优质、多样化、个性化和人性化的服务。整合会展资源,大力巩固和发展各类综合型及专业型会展,打造若干个全国性和一批区域性知名会展品牌,并推动会展业的区域集群化发展。以会展促进旅游,以旅游带动会展,形成更为专业化和规模化的商务会展旅游产品。支持奖励旅游公司发展,支持旅游企业开展奖励旅游服务,倡导奖励旅游意识,加强客户联系和针对性的产品开发,大力发展奖励旅游。
    4、积极发展专项旅游产品
    进一步开发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等专项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旅游需求。
    一是深入发展红色旅游。继续加大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努力探索创新,有效整合资源,推进红色旅游与其他旅游产品的融合发展。深化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精品线路、重点旅游区建设,进一步挖掘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红色旅游产品体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原则,紧密结合形势发展需要,强化红色旅游功能发挥,把红色旅游发展推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全面推动乡村旅游。充分利用乡村的生态环境和民俗文化等资源,在妥善保护自然生态、原居环境和历史文化遗存的前提下,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业观光和体验性旅游活动。进一步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结合。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建设一批集居住、观光、购物、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特色旅游村镇,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规范提升以“农家乐”为代表的传统乡村旅游产品,大力促进休闲农庄养老基地、有机农庄、葡萄酒庄园、乡村俱乐部等新型乡村旅游产品发展,建成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项目。
    三是大力开展生态旅游。依托我国各地丰富生态旅游资源,加强规划设计和游客管理,推动生态旅游标准制定和生态旅游认证实施,强化生态保护,开展生态观光、生态体验、科普教育等活动。建设一批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促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水利风景区生态旅游区域建设,引领全国生态旅游持续快速发展。
    四、深度开发文化旅游。依托我国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加强旅游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合理利用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开展文化观光、文化体验、旅游演出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全国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引导各地积极开发各具特色的旅游文化产品,建设旅游文化街区、文化创意旅游园区、旅游文化综合体等一批文化旅游示范区。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和旅游业发展全过程。
    五是深度开发工业旅游。充分利用现代工业厂区景观、工业生产流程、工业企业文化、废弃矿区景观、工业遗产等相关工业因素,开发工业旅游产品,开展工业旅游体验活动。以工业旅游示范点为支撑,建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工业旅游景区。引导和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利用工业遗产进行工业旅游开发,实现城市发展模式转型。
    六是积极发展其他专项旅游产品。结合国家战略和游客需求,积极发展运动康体、医疗养生、修学科考、邮轮游艇、宗教朝圣、海洋海岛、探险等专项旅游产品。
 
第十章 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素质

一、发展思路

“十二五”期间,我国旅游产业面临着更快变化的市场,更新的科学技术和商业模式,还有更大的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压力,旅游业发展必须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素质,基本思路是:强化科技支撑,提升文化内涵,形成持续创新旅游产业要素体系的两大基础支撑,与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驱动力。促进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从产品、要素、管理、市场等方面的融合与共享方面大力培育旅游新业态,形成产业素质提升的新领域,并延展产业链条。转变旅游发展方式,优化旅游产业结构,构建现代旅游产业新格局,不断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重点

1、优化旅游产业结构
    在保持总量适度增长的基础上,研究旅游产业的区域布局合理性,实现东部、中部、西部等区域和旅游饭店、旅行社、A级景区等业态的平衡发展。每个区域内的各业态布局和结构也要实现合理化,要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需求。
    2、构建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现代旅游交通服务
    依托现有交通网络,积极争取加开旅游专列、旅游专线巴士、旅游航线,加快对接航空、高铁等现代高速交通体系。加强主要景区连接交通干线的旅游公路以及重点旅游目的地的支线机场建设,推进旅游目的地立体交通网络建设。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完善旅游交通标识系统,进一步提升旅游车船与旅游需求的适应性,提高旅游交通企业的服务品质。
    3、推进旅行社专业化分工体系形成
    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放力度,促进多元化的市场主体跨区域发展。在专业化运营的基础上,培育若干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旅游批发商、有产业竞争力的旅游经营商、布局合理的零售代理商,形成适应市场发展的批零分工体系。政策上要允许有实力的旅行社跨省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旅行社走紧密型的集团化发展道路;要引导小旅行社发展成为大型旅行社的分支机构,发挥大型旅行社在品牌、网络和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增强大型旅行社的竞争能力。鼓励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在旅行社业务和管理中的应用,创新旅行社商业模式,培育更多的旅游新业态。在服务区域上,旅行社的服务网络要实现以城市商业区为主向城市社区和乡镇的布局延伸。
    4、优化旅游饭店结构和推进集团化发展
    旅游饭店发展要适应大众化需求,注重规模控制、结构优化、品牌打造和服务提升。引导旅游饭店理性投资,进一步优化类型、档次和结构,促进各种类型的旅游住宿设施规范发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培育一批有产业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饭店品牌,推进饭店连锁化和集团化发展。构建饭店资产评估和交易平台,促进饭店产权跨区域、跨所有制流动。
    5、探索旅游景区市场化运营模式和创新传统盈利模式
    积极探索试点旅游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市场化运营模式,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科学规划、合理开发,通过市场竞争,培育一批具有行业标杆意义的景区品牌。形成覆盖广泛的A级景区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景区外部配套建设,提高景区的可进入性,重点加强标识系统、安全救援、无障碍设施、旅游厕所等内部服务配套建设。加大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等重点景区的开发力度。改变依靠收取门票来获得收入的盈利模式,积极发展通过旅游纪念品生产销售、开发演艺旅游及向旅游交通、旅游住宿以及旅行社等环节延伸的新盈利模式。
    6、提升旅游购物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
    适应市场需求,提升旅游购物在旅游消费中的比例。推动研发与生产,大力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富有特色的旅游商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旅游购物企业的评级和推荐制度,进一步规范旅游购物经营活动,营造诚信、便捷的旅游购物环境。探索旅游购物免税、退税制度,促进旅游与物流的结合,延伸旅游产业链条。
    7、提升旅游餐饮在旅游产业中的支撑作用
    服务大众化旅游餐饮需求,大力挖掘传统菜系和地方特色餐饮,进一步提升餐饮在旅游产业中的支撑作用。以标准化为抓手,提升旅游餐饮特别是团队餐的服务质量。探索旅游餐饮经营模式,形成有竞争力的旅游餐饮品牌和标杆企业。
    8、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旅游娱乐品牌
    积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演艺和健康向上的娱乐活动,培育旅游产业新的增长点。引入高科技手段,挖掘文化内涵,增强旅游娱乐项目的参与性、互动性、体验性和观赏性,丰富旅游娱乐项目的内涵,形成一批广大游客喜闻乐见的,有影响力的旅游娱乐品牌。
    9、促进旅游新业态发展
    鼓励旅游商业模式创新,促进旅游新业态发展。制定旅游业态分类标准,推动旅游业信息化。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推动资讯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等旅游业务的发展。大力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积极争取将旅游房车、邮轮游艇、缆车索道、数字导览等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名录。支持咨询、规划、设计等旅游相关的智力型企业发展。
    10、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大力延伸产业领域,拓展旅游要素体系,促进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顺应现代产业融合发展趋势,打破旅游产业传统边界,通过要素的链接与各相关产业相互渗透,发挥旅游业对国际金融、现代农业、新能源产业、仓储物流、信息咨询、文化创意、影视娱乐、会展博览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促进作用,促进旅游业和工业、农业、文化、体育、教育、林业、水利、地质、海洋、环保、气象、医疗等行业和领域的融合发展。
    11、强化科技支撑
    鼓励旅游产业中的自主创新,提升现代科技在旅游业中的应用。出台相关政策与法规,加大资金扶持,促进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与国内外高校、各类研究研发机构开展广泛的科研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旅游业研发创新体系。加大旅游业运用现代科技成果的力度,加快旅游业专利技术转化步伐,提高全行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快旅游行业对现代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节能减排、安全监控等先进技术的应用。
    12、提升文化内涵
    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和旅游业发展全过程。结合城镇规划与设计,加快特色旅游城镇、特色旅游街区、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设。旅游开发建设要加强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深挖文化内涵,普及科学知识。设计开发具有浓郁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鼓励扶持各地区打造特色鲜明的旅游餐饮文化品牌,规划建设以地区文化为特色的主题旅游饭店,旅游经营服务要体现人文特质。要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演艺、节庆等文化旅游产品。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旅游活动。

第十一章 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发展思路

旅游业是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产业,与资源环境和人文生态系统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十二五”时期必须继续坚持环保和节能,牢固树立保护性开发的原则,牢固树立旅游开发服从于保护的原则。在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经营和评估过程中,坚持强化自然、文化和遗产旅游资源的保护,在全行业推进节能环保的绿色发展理念,走生态旅游、低碳旅游的道路,促进旅游与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以旅游目的地、景区、饭店、旅行社为重点,通过试点、示范和标准,落实旅游业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加大生态旅游的舆论宣传,在社会形成环境友好型旅游方式与资源节约型旅游经营方式的广泛共识。加大对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以旅游业带动当地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发展。将旅游产业建设成为资源保护与节能环保的绿色产业。

二、工作重点

1、强化旅游规划中的环境保护要求
    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加强对旅游景区开发规划和旅游城市建设规划中对旅游环境保护的重视,在旅游开发阶段科学规划,合理确定旅游景区游客环境容量,明确环境要素专项保护措施,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处理、水土保持、大气保护、噪音控制以及环卫设施配套需进行专门规划。严格贯彻和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加强旅游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开发新的旅游景区和在旅游景区内兴建新的旅游接待设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旅游景区内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定和生态影响评价技术规定的要求。落实旅游区保护的“三同时”制度,旅游景区内建筑和旅游接待设施,其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处置设施和防治水土流失、植被破坏、景观破坏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各旅游景区应根据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环境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旅游景区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旅游区的环境监测工作,对环境、生态以及资源可能的破坏进行预评估,建立可行的保护控制预案,及时报告环境状况发展趋势。
    2、在旅游开发中坚持保护性利用原则
    加强旅游开发建设中的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深挖遗产的文化内涵,将旅游经济利益放在从属地位,强调遗产的基本社会文化属性和功能,通过遗产旅游普及科学知识,进行文化传承;利用法律法规和财政补贴的手段,通过法制建设、集权制改革、资源补偿机制建立和监督机制健全等途径,对自然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有效保护。争取尽快出台旅游企业经营收入返还旅游环境保护的比例和参与旅游环境保护的周边地区、居民的补偿比例的相关政策。在自然生态脆弱区域积极考虑旅游脱贫的路子。
    3、在全行业中推进节能环保
    发挥旅游行业绿色产业的优势,将旅游产业建设成为旅游发展的典型产业。制定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节能减排的行业标准。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联合专业研究机构、专家及相关人员,加强调研,充分收集旅游企业能耗及排放数据,配合国家旅游局制定行业标准。做好低碳旅游城市示范和绿色环保旅游企业创建工作。协调发改、财政、环保等相关部门,用好、用足国家现有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政策与资金,开展低碳旅游示范城市建设;重点做好绿色旅游饭店、生态景区、循环型景区等绿色环保旅游企业的创建,建设认证一批生态景区、循环型景区,加大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力度,提升和新批一批绿色旅游饭店。从员工培训、旅游者的引导教育和城市、企业的日常管理等软环境方面入手,提高节能减排的意识和主动性;重点、有序加快旅游企业设施设备节能改造的硬环境建设,支持旅游经营单位积极利用太阳能、沼气、风能等新能源和建筑业节能减排新型保温、环保材料,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
    4、积极支持生态旅游发展
    坚持生态理念,强化“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没有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的意识。积极发展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旅游,提升生态脆弱区居民生态保护意识,引导游客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变“被动”保护环境为“主动”保护环境,自觉保护资源和环境。通过加大资源保护项目建设与投入,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有效发挥旅游业生态效益,促进我国生态环境向优化可持续方向发展。提高科技含量,加强生态旅游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推广应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污水、垃圾处理、回收利用等先进技术,防止生态旅游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定期开展旅游景区环境监测和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开发生态旅游项目,积极开展生态旅游试点示范,建立一批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形成不同类型的生态旅游发展模式,形成辐射效应,推动生态旅游健康发展。

第十二章 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一、发展思路

“十二五”期间,旅游业要配合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高速交通体系为主轴,以都市群为依托,以培育旅游集聚区为重要任务。本着“东部地区国际化、中部区域城市化、西部地区产业化的原则,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充满活力的区域旅游新格局,实现区域旅游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重点

1、重点构建旅游目的体系
    依托主要城市(群)、大型旅游区、度假地以及有条件和特色的城镇,发挥旅游交通、旅游资源、接待设施集中度高的优势,按照国家优秀旅游目的地标准,打造一批旅游城市、环城市旅游度假带、旅游县域和旅游乡镇,形成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类型各异、布局合理的旅游目的地体系。
    2、深入实施区域发展分类指导
    促进四大区域协调发展。东部地区要通过提高产业水平,提升产业素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巩固客源地与目的地的双重功能,实现旅游国际化目标。中部地区要通过完善产业体系,构建旅游目的地体系,缓解供需矛盾,实现旅游城市化目标。西部地区扩大产业规模,完善产业功能,提升基础设施档次,形成我国旅游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实现旅游产业化目标。东北地区打造旅游品牌,构建旅游聚集群,促进旅游产业与工业发展的融合,实现旅游产业引领区域转型升级。
    ――东部地区。依托良好的产业基础,以改善旅游环境,打造旅游品牌,提高产业水平,提升产业素质以及促进产业升级为战略措施,以海南国际旅游岛、海峡西岸旅游区、环渤海旅游区、长三角旅游区和泛珠三角旅游区等示范区,重点发展商务会展、滨海度假、康体养生、城市旅游等国际化旅游产品,推动东部地区旅游国际化发展。强化东部地区目的地与客源地的双重功能。
    ――中部地区。紧抓“中部崛起”战略机遇,依托中部地区大山、大水、大农村、大都市等旅游资源优势,以旅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充分利用已有旅游品牌,依托区域联合、产业联动、市场互动等策略,构建沿长江、沿陇海、沿京广和沿京九的旅游合作带,大力发展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环鄱阳湖城市群、太原城市圈的旅游合作区。重点开发生态探险、民俗文化、宗教朝圣、世界遗产、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等旅游产品。将中部地区打造为我国承接东西部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区域,推动中部地区旅游城市化发展。
    ――西部地区。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旅游完善产业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和提升公共服务体系为抓手,充分利用西部地区的民俗、历史、生态、红色、乡村等旅游资源,借助区域联合、产业联动、市场互动等策略,发展以观光旅游、民俗体验和生态旅游为核心,以度假休闲、红色旅游、宗教旅游、节庆旅游以及避暑旅游为补充的旅游产品体系。通过丝绸之路旅游区、青藏铁路沿线旅游区、北部湾旅游区、大香格里拉旅游区等区域的综合试点改革,推动西部地区旅游产业化发展。
    ――东北地区。依托东北老工业基地旅游区丰富的旅游资源,优越的生态环境,良好的区位优势和文化特色,以辽吉黑三省及蒙东地区为有机整体,突出区域旅游活动组织特征,强化旅游供给集群发展。运用多种营销方式不断提升冰雪旅游、边境旅游、草原和森林生态旅游品牌知名度,加速发展红色旅游、工农业等专项旅游。打造辽宁沿海经济旅游带,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科尔沁三大草原生态旅游目的地,大小兴安岭、长白山、辽东山地三大森林生态旅游目的地,三江、松嫩、辽河下游三大平原湿地生态旅游目的地;培育长白山、大小兴安岭、北国鹤乡、林海雪原、北大荒、五大连池、呼伦贝尔草原、锡林郭勒草原、辽东山水、盘锦湿地十大生态旅游品牌。围绕上述生态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旅游品牌,重点建设一批生态避暑度假旅游城市。
    3、抓好区域旅游合作
    秉着整体规划,优势互补,信息互通,资源互享,市场共有,效益共赢的原则,在资源、资金、信息、交通、人才、产品和市场等生产要素上展开区域旅游合作,寻找最优组合,达到“共赢”目的。重点打造环渤海、长三角、泛珠三角、丝绸之路、青藏铁路沿线、东北老工业基地、京杭大运河沿线、武陵山区等无障碍区域合作示范区。
    ――环渤海旅游区。依托环渤海旅游区旅游产业发展基础,形成城市风光旅游区、历史遗迹与古文化遗址旅游资源区、山海一色与海岛自然风光旅游资源区、民族风情旅游资源区、民俗与传统文化旅游资源区。大力开展观光旅游产品、滨海度假旅游产品、温泉度假旅游产品、民族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历史文化遗迹旅游产品等旅游产品体系。到“十二五”末实现“世界旅游强国的强力引擎区”、“环渤海区域旅游合作机制与平台”两大规划目标。
    ――长江三角洲旅游区。依托长三角发达的旅游产业,通过区域合作,市场共享,设施共建以及旅游产业软环境升级改造,打造以上海城市旅游为龙头,以南京、杭州、扬州、苏州等城市为支撑,以城市旅游、会展旅游、工农业旅游、高端旅游为特色产品,将该区域打造地域无障碍、交通无障碍、市场无障碍、信息无障碍的旅游经济圈。
    ――泛珠三角旅游区。依托泛珠三角地区旅游资源优势、旅游区位优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通过区域合作,市场共享,设施共建以及旅游产业软环境升级改造,以广州、深圳和珠海为旅游区目的地龙头,以其他各省省会为主要城市支撑,大力发展商务会展旅游、自然山水观光游、文化体验游、宗教旅游、休闲度假游、民俗旅游、红色旅游等系列旅游产品,形成山水观光精品旅游线、休闲度假精品旅游线、民俗体验精品旅游线以及滨海旅游精品旅游线等国家级精品旅游线路。
    ――丝绸之路旅游区。依托丝绸之路独特的旅游资源,以洛阳、西安、宝鸡、天水、敦煌、张掖、吐鲁番、哈密以及喀什为等沿线城市为载体,在进一步推进申遗工作的同时,通过市场推广,产品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目的地打造以及区域合作机制完善等措施实现知名文化品牌向国际旅游品牌提升;文化观光产品向多元旅游精品提升;国内旅游市场向国际国内市场提升;交通瓶颈制约向便捷立体交通提升;省区各自为战向区域合作发展提升;服务要素薄弱向综合服务体系提升。到十二五末将丝绸之路旅游线路打造为国际著名文化精品旅游线路,实际著名文化旅游品牌。
    ――青藏铁路沿线旅游区。依托青藏铁路辐射范围高品位独特的人文生态旅游资源,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铁路沿线西宁、格尔木、那曲、拉萨等重点城市辐射范围内旅游区域的旅游功能、设施与项目,使这些城市成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与旅游集散地,带动区域旅游业发展。把青藏铁路沿线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旅游产品与线路。
    ――京杭大运河沿线旅游区。以世界运河之母和华夏文明枢纽为核心内涵,保护历史文化与生态资源、延续运河文脉、传承运河文化,保育世界文化遗产。整合运河旅游资源,面向国内文化休闲度假和国际文化观光体验两大市场,创新整合运河旅游产品体系,提升运河文化品牌,打造中华文化旅游精品,培育具有国家竞争力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4、推动两岸四地旅游共同发展
    发挥旅游在两岸四地合作中的重要作用。发挥旅游对台港澳工作的独特作用,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为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服务。探索成立两岸四地旅游协作发展委员会,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探索在海西、珠三角等地区建设两岸四地无障碍旅游区,先行试点。争取将两岸四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国家规划。探索建立品质旅游合作、旅游行业协会合作等两岸四地旅游合作的新机制。
    继续推进内地和港澳旅游合作。有序扩大内地居民赴港澳“个人游”范围,同时视条件延长个人游时间。推进内地与港澳地区的旅游职业资格认证。不断推进粤港澳旅游合作示范区建设。依托资源与地缘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资源整合、结构优化为主线,以市场开拓、区域合作为重点,统筹推进,加速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素质,综合发挥旅游产业功能,努力将粤港澳地区发展成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竞争力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成为中国国际旅游枢纽。旅游业成为该区域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支柱产业和第三产业的龙头。以粤港澳经济区规划建设为契机,开放创新、联动发展,重点突破、多极推动,构建粤港澳大旅游,形成中国旅游发展国际化、现代化的示范区域,推进建设全国旅游改革综合试验区。
    加快大陆和台湾旅游合作。有序推进大陆与台湾的直航城市数量,实现更多省市与台湾之间的直航。在试点基础上有序开放大陆游客赴台湾地区自由行。在“十二五”期间要不断提升我国大陆旅游产业质量,完善旅游接待设施,提供满足台湾游客需求的旅游产品和线路。努力构建和打造海峡西岸旅游区,实现海峡两岸试点工程。
    ――海峡西岸旅游区。发挥海峡西岸旅游区独特的区位优势,加强两岸产业合作和文化交流,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加快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适应两岸直接“三通”的需要,统筹区内协调,推动跨区合作,创新体制机制,先行试验一些重大改革措施,继续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对外开放的先行作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人居环境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地区。重点发展以休闲度假为中心,以探亲访友、商务会展、文化体验、生态旅游为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理念,以旅游促进生态保护,以生态旅游促进两岸交流。构筑“三轴八区”旅游空间结构,将海峡西岸旅游区建设成为海峡两岸旅游合作发展实验区,成为中国旅游发展的增长极,并与港澳台三地共同打造具有国际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
    5、大力培育一批旅游功能区
    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特点和发展水平,配合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和区域发展战略实施,以沿海、沿长江、沿新欧亚大陆桥为主轴,以都市群为依托,统筹区域旅游发展,促进沿海沿边地区跨国界旅游发展和合作,重点发展沿海沿边地区、国家战略地区以及重要旅游资源聚集区等,形成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旅游功能区,最终通过这些功能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国旅游业的全面发展。“十二五”期间需要继续推进的旅游功能区包括海南国际旅游岛、北部湾旅游区、江苏沿海地区、辽宁沿海经济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成渝旅游区、长株潭城市群旅游区、武汉城市圈旅游区、三江源旅游区、大香格里拉旅游区与武陵山区旅游区等。
    ――海南国际旅游岛。依托海南优越的滨海旅游资源,紧抓国家优惠的政策优势,通过免关税、免签证、放航权、建自由贸易区等策略,实现旅游业突破发展,通过高档次、精品化、人文化和生态化发展战略,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旅游业发展质量,建设富有海南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打造一批精品旅游景区,到“十二五”末将海南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独特、社会文明祥和的开放之岛、绿色之岛、文明之岛、和谐之岛。将该区域打造为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北部湾旅游区。依托北部湾旅游区丰富的滨海旅游资源,通过金融改革,综合配套改革,保税物流体系构建,借助大项目战略,以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为目的地支撑,不断完善旅游产品体系,积极发展以生态旅游、康体旅游、温泉度假、邮轮游艇、海岛旅游、自驾车旅游为主要特色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安全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提升旅游业服务水平。将北部湾经济区培育成为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促进中心。
    ――江苏省沿海旅游带。贯彻江苏沿海开发国家发展战略,发掘江苏海岸带资源禀赋,坚持“大港口、大交通、大项目、大企业、大旅游”发展观念,依托沿海三市旅游增长极,联结内陆,打造江苏沿海旅游带,放大江苏海岸带旅游效应。创新有江苏特色的淤泥质海岸滨海旅游发展新模式,丰富江苏旅游品牌形象和产品谱系,重点考虑蓝色旅游产业模式和江苏海岸带盈利模式。
    ――辽宁沿海旅游带。依托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战略,发挥大连龙头作用,充分整合沿线旅游资源,以城市为依托,以海洋旅游为内涵,以滨海休闲度假为主导,使辽宁省沿海经济带建设成为集滨海休闲度假、邮轮、游船、游艇、海岛休闲度假、滨海都市、自驾车旅游等多元化、复合型旅游产品,全力打造“北方国家海岸”。
    ――鄱阳湖生态旅游区。从政府、机构和企业层面等层面着手,全面推进大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在环境维护的基础上,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提升以旅游业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增加社会就业机会。构建“一核五片十八区”旅游发展空间结构与总体格局,打造 “四横四纵”区域旅游发展轴线。将鄱阳湖建设中国乃至世界范围的生态旅游示范区、中国旅游业转型期的示范性旅游大区,带动周边乃至中国生态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成渝旅游区。从“成渝经济特区”和“成渝统筹城乡改革试验区”的视角,紧紧围绕成渝经济区发展进行产业空间布局、重大项目部署和线路产品衔接,实施整体营销,创新区域合作机制和区域发展政策。尤其充分考虑成渝两地在历史渊源和旅游资源等方面的关联性、差异性和互补性,以产品线路为纽带,整合资源,做强产品,作大品牌,狠抓宣传,统一市场,强化服务,培育人才,实现旅游发展各要素的高效组合。到“十二五”末,把成都试验区建成内陆开放型旅游经济示范区和国内一流的无障碍旅游示范区。两地应共同打造世界级巴蜀文化及自然生态山水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共同营造“熊猫之乡?天府成都?山水重庆”品牌。
    ――长株潭3+5城市群旅游区。依托长株潭3+5城市群格局及丰富的旅游资源,建设两个两型旅游综合示范区,一条两型旅游示范带,四个跨区域合作示范区,八个新型县域经济区和三个旅游扶贫项目。将以长、株、潭绿心地带为中心、长株潭三市为成长三角,环洞庭湖、衡炎祭祖、大梅山为支撑的三大旅游圈,通过长株潭城市群发达的交通动脉,有机融合在一起,形成贯穿城市群的,纵横交错的旅游网络发展空间格局。到“十二五”末将长株潭3+5城市群发展成为国内两型旅游示范区、中国中部地区旅游新核心。
    ――武汉城市圈旅游区。充分挖掘武汉城市圈优越的自然生态及丰富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充分发挥武汉在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地位,构建特色鲜明的武汉城市旅游圈,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和全国旅游业“两型社会”建设的典型示范区。重点建设一批高质量的温泉、山地、湖泊型休闲度假区和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专项产品,打造城市圈各具特色的科教文化、温泉度假、红色文化、生态休闲、工业旅游、三国文化、宗教文化和体育健身等八大精品线路旅游产品。依托武汉城市圈 “水景、水韵、水魂,尽享山水滋养;楚地、楚风、楚心,倍受文化润泽”的特色。打造武汉城市圈 “中国最滋润的山水休闲地” 的旅游形象。
    ――三江源旅游区。依托三江源大山、大江、大河、大草原、大森林、大雪山、大峡谷、大动物乐园等自然景观和藏传佛教、唐蕃古道等丰富的文物古迹,以及民俗风情和节庆活动等文化旅游资源。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通过旅游配套设施的完善,内外部交通的改善、旅游活动的策划以及多样化的市场营销,将三江源旅游区打造为集生态旅游、科学考察、探险旅游、宗教朝觐和风情旅游为一体的特色生态旅游区。
    ――大香格里拉旅游区。充分发挥滇藏川青旅游区独特的自然资源、民族文化和区位优势,在土地、边境以及资金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大对外开放和旅游开发力度,实施大规模生态建设与旅游资源综合开发,加快交通、通讯、能源、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引导“体验消费”,推动区域内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西藏昌都地区、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和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四方进一步打破壁垒,深化合作,实现“同一个品牌,多个目的地”的区域格局,到十二五末把香格里拉旅游区建成我国西南地区的旅游中心、世界一流的生态旅游区,世界知名的具有强吸引力的一流精品生态旅游区。
    ――武陵山区旅游区。依托武陵山区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和土家族、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旅游资源。以湖南张家界、凤凰古城、洪江古商城,湖北恩施州八大自然奇观、八大特色文化,重庆武陵山民族地区的乌江画廊、小南海,贵州武陵山民族地区的“一山两江三文化”为核心吸引物,按照“打基础、转方式、调结构、抓统筹、求突破、谋发展、促和谐”的总体思路,通过鄂、湘、渝、黔四省市联合打造,在区域内形成一批功能完整旅游目的地。

第十三章 深化开放程度,推进国际化发展

一、发展思路

围绕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的目标,旅游业的对外开放要本着“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对外开发的新形态,以深化与扩展政府及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内涵与外延,提升我国在世界旅游事务中的影响力,以加大扶持、提升公共服务以及强化人才等要素投入促进旅游产业的国际化发展,构建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核心竞争能力,以有序发展出境市场推动出入境市场互换机制的建立。

二、工作重点

1、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以游客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推进我国旅游企业“走出去”步伐,推动中国旅游产业国际化布局,提升中国旅游企业软实力。
    营造有利的旅游企业境外投资与经营环境。政府主管部门向旅游企业传达国家的相关精神和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积极“走出去”, 开设旅行社、旅游饭店和其他旅游经营项目。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积极与商务部、财政部、外汇管理局及银监局等加强部际合作,充分依托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推动中国旅游企业进行海外投资。在我国海外资产并购中,鼓励向我国公民主要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旅游行业适度倾斜。对大型旅游集团的海外扩张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旅游主管部门在国际双方和多边交流与协作当中,应会同相关部门,争取旅游目的地国家与地区放宽对中国旅游投资的审批与工作人员在入境与临时居留等方面的限制,在商业存在上享受国民待遇。建立旅游企业对外投资咨询服务体系,为希望进入境外市场或已经“走出去”的旅游企业提供当地投资政策、法律、劳动力市场以及文化背景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指导。探索将旅游企业走出去作为优秀旅游目的地的评价指标。加强专业教育、专题培训,鼓励企业吸纳国际人力资源,探索解决旅游企业“走出去”人才短缺和商业模式适应性弱的问题。
    结合出境旅游,对金融、保险、投资的国际化战略布局进行统筹规划。加强与国资委、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保、银联等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利用出境旅游的发展,有重点、分步骤地进行金融、保险、投资的国际化布局。利用中国企业更了解中国游客需求的优势,为中国游客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充分依据中国游客出境旅游的流量、流向以及消费模式,制定金融、保险、投资等企业“走出去”的重点区域、发展领域与推进速度等,通过兼并收购和申设机构并举方式,推进其全方位、立体化的国际化战略布局。
    以旅游标准推动我国旅游管理体制“走出去”。我国旅游标准化工作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现内容范围已覆盖了旅游业各要素。相较于欧美等世界旅游大国而言,标准内容广泛、覆盖全面、水平领先。“十二五”期间,加强旅游标准与国际间的交流与沟通,直接与相关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密切联系,疏通共同合作的渠道,积极向国际组织与世界旅游大国宣传并推广我国旅游标准化工作成绩与经验,争取国际社会认可,进而推动成为国际标准。以旅游标准的“走出去”推动我国旅游管理制度的输出,实现从制度和标准的接受者和遵循者向积极的国际旅游经济秩序参与者和缔造者的角色变化。
    2、进一步促进要素市场的对外开放
    以有序放开出境游业务等相关政策制度的颁布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公开、平等、规范的旅游市场准入制度,不断扩大旅游要素对外开放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提升中国旅游业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
    全面加强要素市场对外开放的公共服务。编制投资项目与产品目录,为外商投资项目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咨询服务体系,协助论证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技术条件、旅游市场前景及经济效益可行性,确保旅游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结合地方旅游业发展实际,注重引进综合效益好、技术含量高、资金需求量大的旅游项目。引导外资对信息技术、装备制造业、节能减排等旅游新兴领域的投入和开发。鼓励外资投入旅游产业尚不发达的地区,平衡外资空间布局。
    实现对外开放从量到质的根本转变。将对外开放的重点从弥补资金、外汇不足切实转移到提升旅游产业结构、技术水平与人才水平上来。深入学习借鉴国际化经验,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服务模式、科学技术与高素质人才。
    3、进一步强化国际旅游合作
    配合我国总体外交战略,务实推进我国与欧洲、北美、亚太、中东、非洲等地区在旅游领域中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旅游业作为提升国家整体形象的重要抓手。配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探索建设包括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在内的国际旅游合作区,实现签证制度、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项目合作等方面的突破。
    创新与完善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在总结完善中日韩旅游部长会议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我国与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间旅游对话机制。与重点客源地与目的地建立健全市场互换机制、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机制。推动国际间旅游标准和从业资格认证。加强与各主要国际旅游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旅游领域中国际标准制定、政策法规制定、组织建立当中,提升中国旅游业在国际旅游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以云南、广西为桥头堡,推进中国-东盟旅游合作区,以新疆、内蒙为基地,推进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的旅游合作,以吉林、辽宁、黑龙江为依托,推进中国-东北亚旅游合作区,到“十二五”末期要形成沿边大开放框架下的旅游国际合作格局,并积极探索我国欧洲、北美、非洲、南太等区域的旅游合作深化机制。
    确定重点地区,有序推进边境旅游的发展。重点发展中国和朝鲜、俄罗斯交界的图门江地区,中国和老挝、缅甸、越南交界的湄公河地区,以丝绸之路为纽带的中国新疆和周边国家接壤地区。放宽人员的地域限制、简化入出境手续,进一步减少障碍,使边境旅游活动更加方便、快捷。对有组织的旅游团队和当日往返的边境游客,探索实行免于签证的优惠。
 
第十四章 完善监管体系,提高游客满意度

一、发展思路

游客满意度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在旅游领域中的具体体现。作为现代服务业的建设战略,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特别是让广大国内外游客的满意程度稳步提升,是“十二五”期间旅游发展战略目标体系的重点工作,也是中心工作。
    “十二五”期间,我国旅游业要以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出发点,按照平民视角、科学评价的原则,创新服务质量提升的工作手段和监管方式,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优化旅游目的地的经济社会环境。在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框架下,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以游客满意度为核心,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可持续地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二、工作重点

1、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力度
    强化各级旅游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各级旅游质监队伍建设,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工作方式、工作手段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工作力度,建立质量信息通报、申诉汇总分析等制度。聘请行业监督员,建立由旅游行业和相关行业相结合、产业各要素相结合、专家和媒体舆论相结合的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体系。
    探索建立旅游市场监管的新模式和新路径。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推动行业网络监管,加强跨区域旅游监管合作,建立健全跨区域旅游执法机制,进一步健全旅游行业监管体系。落实地方政府、经营主体、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着力加强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加强旅游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服务信息披露和发布,引导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探索通过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多部门力量,建立综合协调、检查督办、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统一行动的旅游综合执法新模式,完善旅游质量监管机构,充实旅游执法队伍,完善旅游执法后勤保障,重点打击黑车、黑导、零负团费等非法旅游经营活动以及购物欺诈行为。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和旅游投诉处理,更有效地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2、建设旅游行业诚信体系
    以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其他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为着力点。以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为最终目标,以维护旅游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为基础,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建设旅游诚信体系,进一步形成“企业为主体、多方配合、共铸诚信”的格局。继续开展“诚信旅游示范单位”承诺活动,开展“窗口行业文明服务网上行”活动,加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旅游企业注重质量、品牌和形象声誉。充分发挥旅游诚信网、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网络的作用,不断提高旅游诚信水平。
    以推动旅游诚信网络平台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推动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诚信管理,健全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资源的基本信息库,绑定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诚信记录,进一步完善诚信旅游评价与监督机制,建立鼓励旅游企业诚信经营的奖励机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发布旅游服务质量信息,进行舆论监督。
    3、建立以游客满意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全面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建立旅游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完善以游客评价为中心的满意度监测体系,促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形成满意度提升的合力。组织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测评。建立由政府主导、第三方组织、游客为主体、覆盖旅游各要素的游客满意度调查评价体系,发布游客满意度调查测评报告,通过政府的公信力、第三方和游客的客观性、媒体的影响力所产生的叠加效应,反映旅游服务质量水平,引导市场消费选择,督促有关行业、地区、城市、企业、员工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开展旅游服务质量评级制度,以全国游客满意度调查为基础公开发布各相关部门的游客满意度情况。加强旅游投诉电话和质监网站建设,继续完善24小时热线及12301电话语音系统,建立健全专门的旅游质量监督网,按月或季度发布旅游服务质量公报。按照“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继续实施“提升中国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引导游客理性消费。
    4、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对接市场需求,以人性化服务为方向,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技能与服务意识,提供针对性、高质量的服务。加强旅游服务人员服务理念、服务意识的塑造,实现从“要我服务”到“我要服务”转变,体现出主动关爱游客、服务游客的主动性。深入开展人性化服务活动,将人性化服务贯穿旅游服务的全过程。从服务技能培育、服务装备配套入手,强化一线员工的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制度,提升服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服务技能。与科研院所与职业院校进行培训合作,为旅游产业输送具有较高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的旅游人力资源。
 
第五篇 支撑保障

随着旅游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的提高,旅游业发展的支撑保障日趋完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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