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民:抓住CEPA机遇促进区域合作

2008-10-21 标签:

      

尊敬的董建华先生、尊敬的何厚铧先生、尊敬的张德江书记,各位来宾和朋友们,十分高兴能够代表商务部出席今天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与各位领导、嘉宾、朋友共同探讨“泛珠三角”的发展规划,共谋区域合作策略。 

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世界经济朝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方向发展。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截至2003年全球区域经济合作协定数量已接近300项。我国在融入世界经济的进程中,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并取得进展。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宣布将在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3年6月和10月,中央政府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目前,中国正与一些国家和地区就自由贸易协议进行积极磋商。在这个大背景下,为适应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形势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内部区域资源整合,促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是一个必然选择。 

推进“泛珠三角”的区域合作,既具有前瞻性,又颇具战略意义。首先,包括港澳在内的“泛珠三角”处于中国与东盟两大板块交界处,地缘优势非常突出,九省区与港澳和东盟各国有着天然的历史、文化往来,经贸关系十分密切;其次,“泛珠三角”区域涵盖香港、澳门两个单独关税区,“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实施,尤其是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签署,为内地与港澳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将扩展港澳经济发展腹地;第三,“泛珠三角”区域内有着香港这样的国际金融中心、物流中心,澳门这样的著名旅游娱乐城市,还有广东这样的制造业基地,把中西部若干省区纳入辐射腹地进行对接,有助于区域综合实力的增强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因此,我认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规模和质量的客观要求,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是新形势下对落实发展“一国两制”的有益支持。 

改革开放至今,港澳地区一直是内地最重要的经贸伙伴和对外的窗口与桥梁。内地与港澳的经贸合作经过20多年的发展,呈现出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升,往来更为密切,渠道更为畅通的态势。目前,内地与港澳的经贸合作处在历史上最好的时期:香港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第二大出口市场,最大的境外投资来源地和最大的境外投资目的地。2003年,内地与港澳的贸易额已经接近900亿美元,港澳对内地的直接投资额超过180亿美元。截至2003年底,内地共批准设立港澳直接投资企业23万多家,累计直接投资额2278亿美元。港澳为内地的改革开放做出了巨大贡献,内地也为港澳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最广阔的空间,可以说,内地与港澳之间已经形成唇齿相依、密不可分的经贸关系。 

“泛珠三角”九省区与港澳经贸合作具有明显的地缘和区位优势。据统计,2003年九省区与港澳的贸易额达到了651亿美元,占内地与港澳贸易总额的72%;同期九省区共计实际吸收港澳直接投资78亿美元,占内地吸收港澳直接投资总额的43%.这些数字有力地说明,“泛珠三角”区域内九省区与港澳的经贸交流,已经形成了相当稳定的规模,具备了进一步加强合作的坚实基础。 

在此基础上,加强九省区与港澳经贸合作的关键,就是要紧紧抓住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所带来的机遇,全面提升九省区与港澳的经贸合作水平。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安排》,是国家主体与其单独关税区之间的自由贸易协议。《安排》的内容,目前主要包括:2004年―2006年内地与港澳之间的货物贸易实现零关税,服务贸易领域,内地对港澳实行更为开放的市场准入条件,并在通关便利化等7个领域开展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合作。此外,《安排》还包括内地与港澳在金融、旅游、专业人士资格互认等领域的合作。《安排》具有开放的性质,会随着两地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增添新的内容。 

在这里,我很高兴的向大家通报,《安排》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进展十分顺利。截至5月30日,共有价值约为3亿港元的港澳原产货物以零关税进入内地市场,并且港澳原产产品以零关税进入内地的申请还在不断增加。同期,共有300多家香港、澳门公司陆续向内地相关审核部门提出享受《安排》待遇的申请,其中许多银行、电信、视听、物流、货代等领域的申请已获得批准。截至4月30日,广东省共核准登记了454户港澳居民在广东省境内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申请,注册资金2000多万元。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双方成立了通关便利化等7个工作组,正依据《安排》协议积极开展落实工作。此外,在《安排》框架下,内地个人赴港澳旅游、香港银行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等措施也都进展顺利。在建筑、证券、保险等6个领域,内地与香港专业人士资格互认的磋商也取得了积极进展,双方已经签署多项互认协议。事实证明,《安排》的实施,刺激了港澳投资消费增长,拉动了香港股市楼市反弹,对港澳经济发展与转型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所用。 

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就是要逐步消除内地与港澳经贸交流中由于体制不同而产生的制度性障碍,促进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推动内地与港澳经济的一体化进程。“泛珠三角”地区应凭借自己的区位优势,积极抓住《安排》带来的机遇,在内地与港澳经济融合的进程中取得先机。为此,我们认为: 

首先,要抓紧推动《安排》项下有关领域的合作,尤其是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安排》是一个全面的合作协议,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贸易投资便利化,以及专业人员资格互认等众多内容。“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与港澳经济结构差异明显,服务业有很大的互补性。港澳的服务业占GDP的比重高达80%以上,而九省区的服务业比重平均只有10%,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制造业的可持续发展。九省区应充分发挥香港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的优势,利用《安排》有关服务业开放的内容,以更有效的手段加强落实与港澳的合作,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势互补,为区域经济的可持续与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建立统一、开放、高效的市场运行机制。在落实《安排》的进程中,九省区应将对内开放与对港澳进一步开放统一起来,实现九省区外贸和内贸市场的有机融合;在招商引资方面,兼顾区域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避免拼地价、拼税收、拼成本吸收外资的恶性竞争,以更科学的观念和更有效的手段统筹、协调区域发展规划,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高效规范的九省区大市场。 

三,要注重体现区域特色,发挥比较优势。九省区之间、九省区与港澳之间都要立足当地实际情况,发挥各自特色优势,切实推进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实现互惠共赢。尤其要积极探索区域利益协调机制,体现机会均等、公平竞争、利益兼顾的原则,调动各方进行区域协调的积极性,使各省区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找准定位,寻求在《安排》下与港澳加强合作的最佳策略。同时我们也鼓励九省区具有比较优势的各类企业到港澳投资营商,开拓市场。 

最后,要注重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作用,遵循市场为主,企业自愿的原则。在“泛珠三角”的概念提出之前,九省区都与港澳特区政府建立了合作渠道。通过《安排》提供的平台,加强九省区政府的内部协调和与港澳特区政府的协作,能充分发挥政府的能动作用,更有效地落实《安排》的各项措施。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澳门特区政府的运作机制与内地政府还存在较大差异,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管理理念和手段上,也与内地有所不同。因此,落实《安排》的合作内容,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发展,需要逐步加深对彼此的了解和理解,更要坚持以市场为原则的导向,让区域内的企业充分发挥活力,真正成为经济发展的主体。 

各位嘉宾!“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正逢其时,而正在实施并不断发展的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为加强“泛珠三角”九省区与港澳之间的经贸合作提供了最有效的途径。我们希望各省区进一步深入研究掌握《安排》的各项措施,广泛宣传《安排》带来的发展机会,深入发掘九省区与港澳经贸合作的巨大潜力,充分发挥区域成员的独特优势。我相信,“泛珠三角”区域的合作与发展,一定能够取得丰硕成果!最后,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各位! 

(商务部副部长安民,本文根据现场速录整理,如有错误,敬请原谅!此稿未经大会组委会最后核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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