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可借鉴韩国政策性金融经验

2013-09-10 中国社会科学在线 标签:新型城镇化

      

我国推动新型城镇化,让广大农民平等地参与现代化进程、分享现代化的成果,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从国际经验来看,金融业尤其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这方面大有可为。韩国土地和相关资源比中国更紧张,但是在1960―1985年间快速完成城镇化,其相对完备的政策性金融体系功不可没。

韩国政策性金融机构起到引领作用

在快速城镇化发展伊始,韩国政府就十分重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组建,分步成立5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产业银行、企业银行、农协银行、水协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它们在韩国快速城镇化期间起到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政策性金融定位清晰。在推进城镇化期间,韩国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活动,均围绕其产业政策。同时,各大政策性金融机构分工明确。起到核心作用的是产业银行,它的任务是支持石化重工业和出口导向产业的发展。中小企业银行主要扶持韩国中小企业发展,专门为占韩国企业总数95%的中小企业提供中长期信用和信用担保服务。农协银行主要协助农协,为农协基层组织的创办给予免税、低息贷款的优惠政策,同时也为农村的道路、水利、信息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其次,金融服务种类多样。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专门的项目分析、评估和融资业务。在中小企业信贷方面,针对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既有直接投资的方式,也有专门投资基金的方式。在企业的收购兼并方面,除了在最有利的条件下发行和收购企业债券,还协助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提供咨询等服务。此外,韩国涉农基金和农村信贷,基本上都借助农协银行,发放、偿还适应农贷的季节性。同时,依靠农协银行的生产指导、运销、结算、保险(放心保)等业务,降低了信贷风险。韩国政府还将审查农村的基础设施、教育、文化等投入的任务,委托给农协银行。

再次,相关法律体系完备,且监管有力。韩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都是依据最高立法机构通过、专门立法设立的法人机构,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与政府机构、一般商业金融机构区别开来。例如,产业银行依据《韩国产业银行法》成立,该法规定了《韩国银行法》不适用产业银行,明确规定了适用产业银行的法律文件是《韩国产业银行法》。同时,韩国对政策性银行实施多方位的严密监管。国会通过立法界定政策性金融的职能和性质。金融监管委员会根据与商业银行相同的监管指标,对政策性金融进行健全性监管。财政经济部决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方向和信贷规模、融资规模,以及审批预决算、评价业绩。审计监察委员会则负责检查经营管理的规范性,配合检察院惩处金融犯罪。

我国金融业大有可为

借鉴韩国政策性金融的做法,我国可从以下方面改进政策性金融机构。

第一,巩固、增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地位。政策性金融在韩国银行体系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相比之下,中国的政策性银行资产占GDP的比重,不到韩国的一半。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措施,促进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及时满足城镇化中基础设施建设、中小企业发展等的资金需求。同时,组建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也应提上日程。目前对我国来讲,建立类似韩国农协银行的“农民所有,农民管理,农民受益”、基本已经商业化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尚不现实。而韩国中小企业银行值得我们学习,其在韩国中小企业贷款市场中占有最大的份额,具有强劲的实力。

第二,找准切入点,提供更多元化、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我国应引导商业性金融业把资金投到与城镇化紧密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内需行业。学习韩国城市化先集聚后分散的经验,对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明显且发展前景广阔的城镇和农村给予更多的支持。具体而言,一方面,着力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优势工业园区和重点城镇的发展;另一方面,加强与证券、保险、投资基金等行业之间的合作,为满足城镇化带来的更全面的金融需求做好准备。在做好传统业务的同时,政策性金融机构还需要积极为广大农民工和农民提供农业贷款、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风险投资、创业贷款、个人理财设计等“一站式”服务。

第三,拓宽政策性金融筹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学习韩国中小企业银行、农协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向职工、农民等外部人筹资的方式,开发邮政储蓄存款、基金融资等渠道。城镇化过程中,有相当数目的资金会流向投资回收期长、低收益、低资信的高风险项目。这需要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发建立对这些项目的信贷风险分析系统,同时加强机构内部监管,从而避免政策性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关系失衡、沦为“无偿拨付”的第二财政。

第四,制订政策性金融法规,加强监管。目前在我国政策性金融业中,随意变更政策性银行经营活动的事情时有发生,政策性银行自身“寻租”的异化行为也不少。这与我国至今仍缺少一般性的政策性银行法规密不可分。因此,应尽快出台针对监管政策性银行的相关法规。监管方面,韩国对政策性银行的多角度、全方位监管行之有效。我国也应成立政策性金融的监管机构,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和商业化业务分开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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